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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7 20:03:18 股吧网页版
万承志堂: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7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3263 证券简称:万承志堂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纪律处

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2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2 月 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公司

杨罕闻 原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军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

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4-007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18 年以来,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承志堂)的控股

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禾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万承志堂预付购房款、股权投资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截止 2023 年 6 月,资金占用余额1.67 亿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29%,至今尚未归还。

2021 年 5 月,万承志堂与杭州众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

书》,拟以 8,500 万元的价格收购杭州众方旗下杭州葆臻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未按规定就该收购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 年 2 月才补充审议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万承志堂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则(2020)》)第九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第九十六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布,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9 年))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第五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构成资金占用违规。

公告编号:2024-007

万承志堂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前述重大交易,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 (2020)第八十二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八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鑫禾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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