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5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以回购金额为准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 11 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 相关股东回购期内减持计划
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暂无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上述人员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尚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如股东大会未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因外部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回购方案变更或终止等。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稳定公司股价,在综合考虑公司的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 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
购》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6.61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300,000 元,不超过 12,1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
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300,000 股-1,1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1.05%,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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