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灵鸽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
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9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50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26,886.79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73,113.2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606 号)。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收到超额配售
选择权新增发行 2,250,000.00 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6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2,599,787.74 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30 号)。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划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3)=(2)/
号 (调整后) (2) (1)
(1)
1 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 无锡灵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 - -
地建设项目二期 (以下简称“灵鸽能源”)
2 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灵鸽科技 1,177.29 - -
合计 8,177.29 -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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