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3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六月
中伦是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Zhong Lun is formed as an LLP under PR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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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3】中伦成律(见)字第 045976-0015061201 号
致: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材料,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1.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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