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4
关于对北京中诚昊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1】第 398 号
北京中诚昊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诚股份)董事会并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6 年,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的配偶控制的企业廊坊市新动批红门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门服装”)向你公
司拆借资金 9,750,410.00 元;2018 年 10 月,你公司与李莉、北京
中诚昊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中诚投资”)及红门服装签署《代还款协议书》,约定由中诚投资代红门服装分期归还欠款。截至期末,尚未归还资金余额 5,418,480.00 元,占期末净资产的84.19%;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02,233.96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货币资金储备、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上述大额资金占用是否导致或加剧资金短缺,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说明《代还款协议书》约定的分期安排及清偿期限,并结合款项收回计划和安排、欠款方信用及履约能力等,说明上述款项占用已达五年仍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安排专人跟进并加大催收力度,以及期后回款进展及后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连续亏损,2020 年净利润为
-5,085,187.48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673,891.67 元,超过实收股本二分之一。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56,591.07 元,同比下降 94.86%;
营业成本为 150,775.06 元,同比下降 96.81%;毛利率为 41.24%,同比增长 36 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经营计划、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期后收入实现情况、资金储备等,具体说明公司针对持续亏损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
(2)结合市场行情、同行业公司情况、公司经营战略等,具体说明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关于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人员构成
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管理费用 3,491,735.66 元,同比增加68.31%,年报解释为加大产品宣传力度所产生的展览费和会议费;销售费用 98,730.78 元,同比下降 15.59%,年报解释为市场拓展主要集中在本地市场,减少差旅费费用及业务招待费支出;研发费用2,069,750.00 元,上年发生额为 0。
你公司管理费用中展览费、会议费和维护费分别为1,020,000.00
元、500,000,00 元和 456,400.00 元,合计 1,576,400.00 元;研发
费用中技术服务费 2,069,750.00 元。年审会计师无法就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项目金额及形成原因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
你公司期末在职员工 7 人,本期无变动,其中行政人员 3 人、财
务人员 2 人、销售人员 1 人、技术人员 1 人、生产人员 0 人。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展览费、会议费、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形成原因及相关依据,以及未能向会计师提供相关必要审计证据的原因;
(2)说明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销售费用反向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具体研发项目,说明在技术人员仅 1 人的情况下,新增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4)结合目前人员情况说明公司能否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生产停滞、业务整治等情况;如是,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 2020 年年报,同日经董事会审
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相关股东大会通知,你公司应于 7 月 26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但截至 7 月 30 日仍未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
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 2020 年 8 月 24 日起对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施行备案管理。
请你公司:
(1)说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是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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