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1
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做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 1 名。董事会
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
设董事会秘书一人。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如下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除提供担保外)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除提供担保外)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中属于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应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应在作出批准交易的决议后,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关于免于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亦可免于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或以其他形式处置重大资产累计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交易;该等交易中属于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应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应在作出批准交易的决议后,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董事会决定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的权限为: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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