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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5 18:18:30 股吧网页版
比酷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5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年【9】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北京比酷天地文化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比酷天地文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比酷股份)
英文名称:BEIJING BEEKU INTERACTIVE CO.LTD(缩写:BBI)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28号2号楼21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58.3292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第八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中国品牌,为大型企业提供数字内容整合营销服务,帮助企业快速且高质量的在数字经济内布局、建设、运营品牌,推动中国制造、中国品牌、世界品牌的进阶转变,从而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新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健康咨询、预防保健服务(不含诊疗);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电脑周边设备配件、塑胶制品、五金制品及配件,电子辅料,包装辅料,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7,583,292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下表所列5名自然人和2家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整体变更成立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200万股,每股面额为1.00元人民币,全部向发起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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