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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7 15:33:33 股吧网页版
迪赛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7


证券代码:833324 证券简称:迪赛新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 飚、郭文勇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迪赛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赛新
材”或“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武汉迪赛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武汉迪赛环保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及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的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的一致,一方面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目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司管理人员的带头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本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三章 本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第四条 本计划参与对象的法律依据

计划的参与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 6 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五条 本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管理层人员及骨干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

所有参与对象应以货币出资,可以由员工合法薪酬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解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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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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