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7 19:21:08 股吧网页版
民士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民士达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民士达控股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民士达子公司烟台民士达先进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制造”)拟与关联方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产业园”)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物业管理协议,租赁其位于黄渤海新区松山产业园雁荡山路以北——国丰泰达新材料产业园的建筑物一套,租赁面积合计 6,456.62 ㎡,租赁期三年,租金单价为 10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单位为 1 元/平方米·月,水电费代收代缴,预计租赁期内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泰达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松山街道办孵化中心 104室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松山街道办孵化中心104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夏会震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14,000 万元

实缴资本:14,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3,530,151.01 元,净资产
139,670,478.35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329,521.65 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厂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黄渤海新区松山产业园雁荡山路以北——国丰泰达新材料产业园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归属于泰达产业园,该资产存在向银行抵押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当地租赁市场标准执行。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定价原则的确定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出,符合公允定价的基本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先进制造与泰达产业园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物业管理协议,租赁其位于黄渤海新区松山产业园雁荡山路以北——国丰泰达新材料产业园的建筑物一套,租赁面积合计 6,456.62 ㎡,租赁期三年,租金单价为 10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单位为 1 元/平方米·月,水电费代收代缴,预计租赁期内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 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