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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8 15:45:39 股吧网页版
香哈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8


证券代码:833399 证券简称:香哈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香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香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香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香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的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
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标准如下:

(一)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不满足本条第(一)款标准,但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

1、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不满足本条上述第(一)(二)款规定的标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的,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限定公司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规模。

第三章 投资管理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的投资项
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等,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做出决策。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章 执行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评估小组专家及有关部
门人员的意见及建议,注重对外投资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等。在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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