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69
证券代码:833412 证券简称:帝瀚环保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明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9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的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拟改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3年10
公告编号:2023-069
月3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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