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833412 证券简称:帝瀚环保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十点。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73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12 帝瀚环保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的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拟改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3-073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0: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清华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费用参会股东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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