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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9 16:02:04 股吧网页版
ST电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3424 证券简称:ST 电庄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要,依照法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通过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方式增
加注册资本,由董事会制定新股发行方案并
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董事会在制定方案
时作出特别安排外,公司现有股东对所发行
的新股不存在优先认购权。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 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
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以包括但不限于占
用公司资金的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的情
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
人民法院申请对控股股东所侵占的公
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
冻结。凡控股股东不能对所侵占的公司
资产恢复原状或者现金清偿的,公司有
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
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偿还
所侵占公司资产。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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