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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0 18:27:06 股吧网页版
苏州沪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4 月 10 日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后,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相关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鉴于公司的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均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和《全国中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编制,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16
三、《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 1年。经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其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此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聘任李云森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聘任李云森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拟修订<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

公告编号:2023-016
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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