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6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拟对 2020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和 2021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1、2020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先后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737.0883
万股(含 737.0883 万股),发行价格为 5.22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47.6009
万元(含 3,847.6009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在研项目研发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 年 10 月 22 日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了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
文件,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收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404 号)。
仙居蓝湾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盛泽熔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德全、顾晋榜、李乒乓、黄耐雄、苏州熔拓景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了本次发行全部股票,并在《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规定期限内将认购款项汇入了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第 32070004 号),确认公司已收到仙居蓝湾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盛泽熔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德全、顾晋榜、李乒乓、黄耐雄、苏州熔拓景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货币出资3,847.6009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2021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先后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
发行不超过 975.0155 万股(含 975.015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56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10,296.163680 万元(含 10,296.16368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在研项目研发支出、购买土地使用权、厂房设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了 2021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
文件,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沪云新药研发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063 号)。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第 2115 号),确认公司已收到苏州熔拓兴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国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苏信启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辩日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顾柳芳、姜轶凌、黄耐雄、范怀宇、董德全、张宏超、任朝力、徐翔和肖人杰共 21 名投资者缴纳的货币出资 10,296.163680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1月4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二、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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