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26 16:46:15 股吧网页版
苏州沪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6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1、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 1,900 万元(含 1,900 万元)的额度内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含 1,800 万元)的额度内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构成如下:

项 目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 57 万元

2021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 1,743 万元

合 计 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情况

(一)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在研项目研发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47.6009 万元(含 3,847.6009 万元)。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沪云新药研
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404 号)。

2020 年 11 月 2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
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第 32070004 号),确认公司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货币出资 3,847.6009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二)2021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在研项目研发支出、购买土地使用权、厂房设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296.16368 万元(含 10,296.16368 万元)。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沪云新药
研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063 号)。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
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第 2115 号),确认公司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货币出资 10,296.16368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对 2021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原计划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剩余资金用途变更为“建筑工程费”,
详情可见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发的公告编号为 2022-147 的《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对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