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6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26 日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后,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4-007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大鹏、宋京津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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