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28 15:33:45 股吧网页版
ST康润洁: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3472 证券简称:ST 康润洁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一)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仍未披露。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一)之规定,挂牌公司如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二)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212249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市场大范围缩减,加之上游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二)、(三)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公司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收到全国股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东兴证券与 ST 康润洁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东兴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3 月 22 日起解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一)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或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东兴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3 月 22 日起解除,公
司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一)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签订审计协议,争取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并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积极推进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
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2023 年 2 月 1
日、2023 年 2 月 7 日、2023 年 2 月 22 日、2023 年 3 月 8 日、2023 年 3 月 22
日、2023 年 4 月 6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了《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2023 年 6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15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