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6
证券代码:833473 证券简称:博丹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 监事会......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8
第十二章 附则......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虹口区曲阳路900弄3号205室。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96,798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该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充分利用投资方的各自优势,通过合作和交流,积极参与
市场经济活动,为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除特种设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销售环保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文化办公用品,通信设备(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计算机及配件。【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发行。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权利。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自公司提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
公司发行的股份将依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票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
股份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情况
发起人的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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