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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0
公告编号:2022-057
证券代码:833489 证券简称:美特安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概况
公司拟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
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共计金额 302,864.40 元,其他应收款共计金额 3,885,687.96 元,合计核销金额 4,188,552.36 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二、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2-05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五、备查文件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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