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3489 证券简称:美特安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交易诚信档案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程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杨吉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违规问题: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未在 2022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是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江、董事会秘书杨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新疆益联睿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晶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市百博恒睿商贸有限公司 3 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
况,在 2018 年至 2022 年期间累计与上述 3 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013.68 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王文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将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公告编号:2023-047
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文江、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吉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按照规定时间向提交整改报告。
公司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强制摘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1 号)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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