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6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3496 证券简称:华安新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9 时。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公告编号:2021-02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96 华安新材 2021 年 9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决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济民先生、祖利新先生、张济兴先生、张济忠先生、宋希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张济民先生、祖利新先生、张济兴先生、张济忠先生均为连任董事,前述候选人宋希民先生为原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选举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议案
公告编号:2021-020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
公司选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公司提名张庆伟先生、李君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前述候选人张庆伟为连任监事,李君为首次担任董、监、高职务,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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