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都证券作为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经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公司”) 确认,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所在牡丹江市及周边县市区实施全面封控,公 司厂址现已封锁导致无法正常办公,无法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审计机构亦无法
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华安新材预计不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含)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2022 年 5 月
5 日被停牌。若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国都证券作为华安新材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持 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其尽快完成 2021 年年 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华安新材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
或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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