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2 17:50:26 股吧网页版
美安普: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3507 证券简称:美安普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9:0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507 美安普 2022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届时将聘请律师出席,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七) 会议地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董事 会2021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作出部署。(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作出部署。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的《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和《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4)。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表公司管理层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部根据已审计的财务数据,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包括公司经营基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等方面的内容。
(五)审议《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表公司管理层作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包括预算编制说明、基本假设、预算编制依据、利润预测及其客观依据、预算完成的潜在不利因素及其预防措施等方面内容。
(六)审议《2021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459,102.4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109,557.91 元。

2021 年度分派预案为:不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