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8 18:20:42 股吧网页版
同惠电子: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0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2024
年 5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对 1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及未能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 8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235,750 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自愿离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2,000 股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注销;81名激励对象因未能满足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要求,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 1,193,750 股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注销。综上,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235,75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16,309.1446 万股变更为16,185.5696 万股,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6,309.1446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185.5696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 1 号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6 月 21 日(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3、联 系 人:唐玥女士

4、联系电话:0519-85195192

5、传真号码:0519-85195197

6、邮政编码:213031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