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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1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 9 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 相关股东回购期内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
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 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4)如遇监管部门 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 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6.9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
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不超过 2,000 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
总额及拟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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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