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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4-06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秋明 持股 5%以 7,037,298 6.9469%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上股东 分派转增部分)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刘 秋 不 高 于 不高于 大 宗 本减持 根据市场 上市前取 个人资金
计划首
明 980,000 0.97% 交易 次披露 价格确定 得(含权 需求
股 之日起 益分派转
15 个交
易日之 增部分)
后的 3
个月内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刘秋明先生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公司终止其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
(2)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5)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而终止。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计划减持,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
方式如下:
①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②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
③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届时证券市场情况、本人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减持计划,择机进行减持;
④减持信息披露:本人如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将依法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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