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2 16:10:30 股吧网页版
ST北林科: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833526 证券简称:ST北林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关联交易》的要求,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核实和评估,现将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7月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1H21100000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财务公司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之初注册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2021年10月,注册资本金增加至7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持 股 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2022年末,财务公司员工人数62人。

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四)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上业务目前除了第十一项(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第十二项(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第十四项(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外,其余业务均已开展。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运行情况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财务公司贯彻国资委及中交集团要求,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依照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行使决策权、监督权、管理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公司组织结构。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其中, 负责监督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并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

行; 会负责拟定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审

议重大风险事项等,并就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规划并提出建议,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合规经营。

财务公司高管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 的

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及年度信贷工作的目标任务,认真审查审批授信业务,

促进信贷业务持续、稳健、有效发展; 主要负责投资决策及重大事项

决策工作等。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监事、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财务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岗位 , 前台包括 公司结算业务部 、信贷业务部、 金融发展部;中台包括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后台包括办公室、审计部、党群工作部,部门权责明晰。

(二)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重大权限指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授权管理体系,公司依据《授权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实行直接授权与转授权相结合的逐级有限授权制度,报告

关系清晰。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项下,实行自上而下的授权,副总经理对总经理汇报工作。财务公司由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各自分管前中后台职能部门,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