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8 17:53:49 股吧网页版
骏创科技:涉及仲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8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4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JAMS(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有限公司)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美国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申请人基本信息:

1、名称: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沈安居

仲 裁 代 理 人 及 所 属 律 所 : Katie Hyman/Jasmine Chalashtori/John
Scannapieco/Ian Dickinson、WOMBLE BOND DICKINSON (US) LLP

2、名称:Junchuang NorthAmerica, Inc. (简称:“JCNA”)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沈安居

仲 裁 代 理 人 及 所 属 律 所 : Katie Hyman/Jasmine Chalashtori/John
Scannapieco/Ian Dickinson、WOMBLE BOND DICKINSON (US) LLP

其他信息:系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

3、名称:Junchuang Magnum S. de R.L. de C.V. (简称:“JCM”)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沈安居

仲 裁 代 理 人 及 所 属 律 所 : Katie Hyman/Jasmine Chalashtori/John
Scannapieco/Ian Dickinson、WOMBLE BOND DICKINSON (US) LLP

其他信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JCNA 在墨西哥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
公司。
(二)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名称:MagnumTechnologiesdeMexicoS.A.deC.V(. 简称:“Magnum”)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Lalit Verma

其他信息:系 JCM 的少数股东、供应商。

2、姓名:Lalit Verma

其他信息:系被申请人 Magnum 负责人。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JCNA 与 Magnum 签署了《股东协议》在墨西哥合资设立 JCM,JCNA 持股
70%(实际出资 70.00 万墨西哥比索,以出资时点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 26.52 万元)、Magnum 持股 30%(实际出资 30.00 万墨西哥比索)。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
墨西哥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3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
《对外投资(设立墨西哥控股孙公司)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Magnum 系 JCM 供应商,双方签署了《制造协议》,在商业合作过程中,
Magnum 及其负责人 LalitVerma,违反了《制造协议》等相关约定,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

Magnum 及其负责人 LalitVerma,同时违反了与 JCNA 之间签署的《股东协
议》,试图非法获取对 JCM 的控制,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
(四) 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本次仲裁申请人主要依据上述《股东协议》《制造协议》约定,以及被申请人发生的违约情形,而对被申请人提起仲裁。

本次仲裁请求主要包括:请求认定被申请人侵害申请人 JCM 股东权利等权
益的所有行为无效;立即发布禁令,禁止被申请人继续从事违反相关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及其他任何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裁决被申请人赔偿因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向申请人支付补偿性赔偿金(不得少于 3,300.00 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以及三倍损害赔偿和合理的律师费等。

(五) 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仲裁事项已获受理,尚未进行审理。
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023 年度,JCM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比例较低,预计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