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吴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87)和《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88)。
4、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90)。
5、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21 日,公司对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2)。
8、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