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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04 22:16:26 股吧网页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十四期) [下载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辅导工作报告(第十四期)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华文化”或“辅导对象”)作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辅导机构”)于2018年2月与乐华文化签署的《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招商证券担任乐华文化本次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对乐华文化实施了第十四期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小组成员重点关注了乐华文化2018年及2019年纳税情况,初步拟定了募投项目的总体规划,并协助发行人方面确定独立董事人选,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张鹏、崔永锋、孙静、王嫣然,其中张鹏为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公司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同一人员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乐华文化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小组成员重点关注了乐华文化2018年及2019年纳税情况,初步拟定了募投项目的总体规划,并协助发行人方面确定独立董事人选,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2、辅导方式
与乐华文化管理层进行座谈讨论、访谈等,并查阅相关资料。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招商证券结合乐华文化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了辅导计划,接受辅导的人员认真配合辅导小组的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的顺利开展,并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与乐华文化均能严格遵守辅导协议,按辅导协议约定时间、期限、辅导内容计划等相关条款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六)辅导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乐华文化采取积极的态度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能够督促所有接受辅导的人员参加辅导,根据要求为辅导工作小组提供有关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法律、业务运营等方面的材料,从而使招商证券顺利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配合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无。
(二)配合情况
辅导对象能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有关问题的识别、分析等工作,并协助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完成问题解决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三、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循与乐华文化签订的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勤勉、尽职、审慎地履行了辅导职责,针对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辅导工作获得了辅导对象以及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辅导效果。
特此报告,请予以审核、指导。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十四期)》之签字盖章页)

辅导机构负责人签字:
谢继军
辅导人员签字:
张 鹏 崔永锋
孙 静 王嫣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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