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3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833573 证券简称:蓝源传媒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四川蓝源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四川蓝源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1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1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四川蓝源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源传媒)、彤悦网络技术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彤悦网络)、余福康,时任董事长。郭立君,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47
2017 年至 2018 年间,蓝源传媒控股股东彤悦网络与 62 名投资者签署并履行股
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43.6 万股蓝源传媒股份。因受让人不是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未开立新三板股票交易账户,所转让的股份由彤悦网络代为持有。
蓝源传媒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向以上投资者出具《四川蓝源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017-2019 年度发展规划》,对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的净利润作出预测、上
述信息未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发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蓝源传媒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
四条、第六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构成股份代持违规、信息披露违规。彤悦网络对外签署股份代持协议,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董事长余福康、董事会秘书郭立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自从发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对蓝源传媒、控股股东彤悦网络、董事长余福康、董事会秘书郭立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0-047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会严格按照《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四川蓝源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监函【2020】152 号)
四川蓝源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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