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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7 16:21:38 股吧网页版
乐通通信:出售不动产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833609 证券简称:乐通通信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不动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需要,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2 月 16 日与上海凯蒂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动产转让合同,拟出售公司在上海市松江区松闵路 500 号的厂
房,转让价格为 20,000 万元。交易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松
江房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截止至 4 月 27 日转让款已全部到账,此次交易产生利润 10,500 万元左右。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78,451,767.51 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317,418,557.02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339,225,883.76 元,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为158,709,278.51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30%为 203,535,530.25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厂房资产原值为
110,535,661.24 元,账面净值为 50,424,441.47 元,土地原值:8,549,989.38 元,净值:5,828,242.95 元,本次交易价格拟定为200,000,000.00 元,未达到以上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补
充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85,837,4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上述交易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松江房产交易中心完成过
户变更登记。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凯蒂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茸江路 120 号 1 幢 F 区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江路 120 号 1 幢 F 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实际控制人:赵勍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净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充电桩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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