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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28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3611 证券简称:镭之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镭之源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7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振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镭之源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
行说明书>》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持续的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拟向公司现有股东进行定向发行。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
公告编号:2023-016
的定向发行,发行对象共计 2 人,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传祥及董事、董秘、副总经理谢英山。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0 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不超过
1,666,800 股(含 1,666,800 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800 元(含
10,000,800 元)。具体内容详见《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定向发行说明书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定向发行有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升经营业绩。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经当事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并在本次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股转系统审查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公告编号:2023-016
管协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与主办券商、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
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规定“公司向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规定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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