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3665 证券简称:清大天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层第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焦炳华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张绍衡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张树明、邓文胜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2
公告编号:2023-00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内控规范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体现出了独立性与良好的专业能力。
现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会计报告审计费拟为人民币 20 万元(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树明、邓文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
在公司三层第七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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