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3665 证券简称:清大天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以名下自有土地及厂房为本次综合授信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北京北量机电工量具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长焦炳华女士、总经理陆峰先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可以有效解决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2
经营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其中,关联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树明、邓文胜
2023年 4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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