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31
江苏坚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5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奇荣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由第
三届董事会成员共同选举潘奇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 3 年。董事长潘奇荣先生属于连选连任,未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由第三届董事会聘任潘奇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3 年。总经理潘奇荣先生属于连选连任,未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由第三届董事会聘任邵海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3 年。副总经理邵海波女士属于连选连任,未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由第三届董事会聘任邵海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3 年。董事会秘书邵海波女士属于连选连任,未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由第三届董事会聘任梅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 3 年。财务负责人梅玉女士属于连选连任,未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江苏坚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原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坚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后续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原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
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原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