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7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33701 证券简称:坚力科技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坚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长期资本战略规划的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效率,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更好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但 未对相关议案投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股份回购申请;
公告编号:2022-027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定价依据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依据,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20 个自然日(含)内。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回购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方式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有效证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期满后,回购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各方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公司。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1、联系人:邵海波 2、联系电话:0519-86926679
江苏坚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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