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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24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东海银行拟向公司新增“薪资保”专用贷款授信,额度 1000 万元,
此贷款仅用于发放员工薪资,由公司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康晴提供无
偿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公司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康晴与宁波东海银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金额与期限以实际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方
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
事 5 人。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康晴回避表
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康晴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史家码村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19,704,478 股,占总股本的 64.39%。
公告编号:2022-018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 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东海银行拟向公司新增“薪资保”专用贷款授信,额度 1000 万元, 此贷款仅用于发放员工薪资,由公司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康晴提供无 偿担保,担保期限两年。公司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康晴与宁波东海银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金额与期限以实际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解决公司在银行融资中的担保问题,补 充专项资金,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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