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9
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政策,公司将选择续贷或新增贷款方式循环使用银行贷款,2023 年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杭州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2881万元的贷款(包括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以上贷款由公司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等为授信总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流动贷款授信总额度 4300 万元,项目贷款授信总额度 1481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宁波精华联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持有的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15 万股股权质押;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产证抵押担保。
2、宁波银行,授信总额度 1100 万元,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及其配偶李艳以个人名义担保。
3、浙商银行,流动贷款授信总额度 2000 万元,项目贷款授信总额度 2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及其配偶李艳以个人名义担保。
4、光大银行,授信总额度 1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全资子公司重庆艾森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保。
5、杭州银行,授信总额度 5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
长康晴大额存单质押担保。
6、民生银行,授信总额度 1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康晴及其配偶史妃妃以个人名义担保。
7、工商银行,授信总额度 2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
8、农业银行,授信总额度 1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
9、东海银行,授信总额度 1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以个人名义担保。
10、鄞州银行,授信总额度 1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
11、建设银行,预计新增授信总额度 30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
12、浦发银行,预计新增授信总额度 1500 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康晴,公司股东、董事吴辉华以个人名义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总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因关联董事康晴、吴辉华回避表决,实际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为 3 人。经董事会投票表决,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精华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C0478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C0478
注册资本:400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法定代表人:康晴
控股股东:康晴
实际控制人:康晴
关联关系:宁波精华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持有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2%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重庆艾森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翠桃路 37 号凉井工业园标准厂房 1 号楼 B 栋第 5 层 2
号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桃路 37 号凉井工业园标准厂房 1 号楼 B 栋第 5
层 2 号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法定代表人:康晴
控股股东:康晴
实际控制人:康晴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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