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29 15:34:33 股吧网页版
精华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9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6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07 精华股份 2024 年 2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经营总结与 2024 年经营计划》

《2022 年经营总结与 2023 年经营计划》。

(二)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业务布局调整,公司拟与重庆冠科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签署《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
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的股权。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指定披露平台披露的《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康晴。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总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预计 2024 年关联方为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申请 36385 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
(包括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提供担保。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指定披露平台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康晴、吴辉华。(四)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3年与宁波精成车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12500万元(其
中关联采购 5000 万元、关联销售 7500 万元)、与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00 万元,与近江远景(湖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 西近江远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5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指定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康晴、李永新。(五)审议《补充确认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因业务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向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 PCBA
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1114.76 万元,原预计为 800 万元,超出预计 314.76 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