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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78
证券代码:833711 证券简称:卓易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库存股的议案》,
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
的《2022 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 0303
执恢 867 号执行裁定书,已依据仲裁结果并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划
转已完成过户登记暨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本次注销股份数为 600,000 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减资完成后,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 110,000,000 元减少至 109,400,000 元,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总股本将由 110,000,000 股减少至 109,400,000 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公告编号:2023-078
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此次减少注册资本由于涉及仲裁事项,需根据法院裁定执行的时间依次进行回购、注销股份,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下方具体申报时间,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2024 年 1 月 22 日,每个工作日 9:00-12:00、13:30-18:00。
2、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 A6 栋 5 楼
联系人:靳颜萁
联系电话:021-54679079 转 9522
联系邮箱:jinyanqin@droi.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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