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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6 18:19:45 股吧网页版
惠同新材: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向全体员工就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有人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益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公司定向发行并持有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2、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3、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的议案,监事魏少锋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1月17日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审核意见。

4、2020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惠同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发布《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的3,080,000 股将于 2021年1月1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6、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因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和新三板改革,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表述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1)、《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2)。

7、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期锁定期期满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锁定期

本计划参与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合伙份额锁定期为36个月,自参与对象获授合伙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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