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8
证券代码:833755 证券简称:扬德环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中心 C2 座 501 扬德
环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朝华
6.会议列席人员:本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黄朝华、孙琳炎、林咸顶、许政洪、周生军、袁丁、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修订了《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扬德环保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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