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33755 证券简称:扬德环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下述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公告编号:2024-061
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邢海宝、刘昕、孟庆斌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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