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3772 证券简称:天蓝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等原因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3,034,947.47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034,947.47 元。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元) 已计提坏账金额(元)
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 1,900,000.00 1,900,000.00
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 230,000.00 230,000.00
限公司
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 504,947.47 504,947.47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 200,000.00 200,000.00
责任公司
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3,034,947.47 3,034,947.47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属逾期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已破产,或公司与对应客户长期无业务往来,已形成坏账损失。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但目前该部分款项仍然
公告编号:2023-017
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决策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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