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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9:12:08 股吧网页版
瑞奇智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杨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1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林杨,男,198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律师。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成都红牛维他命饮料销售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2015 年 8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四川拓越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2020 年 6 月至
今,任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
北京普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西区法务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上
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任瑞
奇智造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 出席 现场出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方式

数 席会议的情况

8 1 8 0 0 否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同意

2023 年 1 第三届董事 议案》

月 6 日 会第二十三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同意

次会议 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理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同意

案》

第三届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同意

2023 年 4 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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