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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31 10:47:4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1


关于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2023 年5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对辅导对象报送的辅导备案文件予以受理。辅导对
象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进入辅导期。本期辅导工作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出具日。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由辅导机构安信证券指派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包括:宋斌、李雨萌、李正、陈福山、侯昀彤、周晓宁六人,其中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有宋斌、李雨萌、李正。除安信证券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按辅导计划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为完成辅导备案日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本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出具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安信证券采取了多种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辅导培训、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具体如下:

(1)本辅导期内,安信证券辅导小组专门编制了辅导材料,督促辅导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学习并全面、正确理解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2)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安信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梳理出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会同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研究讨论,确定整改方案。
(3)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安信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于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后,定期追踪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辅导对象认真严格执行整改方案。

(4)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安信证券辅导小组通过线上与线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辅导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进行了辅导培训。辅导对象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和责任。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安信证券按照前期准备的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收集了有关辅导对象设立、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情况、公司治理、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公司组织架构及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的相关底稿资料。同时,对上述底稿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以补充尽职调查清单收集重点问题底稿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开展财务核查

对公司开展财务核查工作,就银行存款、往来科目及报告期销售、采购额进行核查,就包括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等重点科目进行抽凭复核。

3、辅导培训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安信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第一次集中辅导培训,结合案例讲解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则及监管要求,深化辅导对象对信息披露的认识理解,加强辅导对象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系辅导对象第一个辅导期,故不涉及前期辅导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辅导对象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数量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需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同时,辅导对象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选聘独立董事,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与辅导机构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共同就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达成如下整改方案:保持现有 5 位董事(含职务)不变,同时选聘 3 名符合任职条件的独立董事。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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