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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1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3789 证券简称:ST 贵之步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贵之步”),住所地:长沙市
天心区书院路 9 号第 B2、B3 栋 12 层 1212 房。
郑靖,女,1971 年出生,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股权冻结未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靖持有公司股份 23,474,544 股,持股比例为
73.39%。2020 年 7 月至 11 月,依据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法院(2018)粤 0513 号
执 210 号之四,郑靖及所持有的全部 ST 贵之步股份被执行了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 3 年,上述被冻结股份如果全部或部分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针对上述股权司法冻结情形,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披露,
后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补充披露了上述事项。
二、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20 年 5 月 9 日,因与 ST 贵之步的借贷纠纷,李思娴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金额为 4,391,25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66%。针对上述重大诉讼,公司未及时披露案件的受理及进展情况,后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补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事件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12 月 2 日,ST 贵之步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
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针对前述重大事件,公司未于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
露,后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贵之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郑靖作为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 ST 贵之步及郑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针对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编号:2021-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并告之此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引以为戒。公司将严格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健全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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