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833858 证券简称:信中利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的议案。
任命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勇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勇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获会计学硕士学位。曾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东方标准广州分校总经理、七牛云生态合作副总裁,拥有多年创业和赋能投资经历,现任职于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刘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股本 0%,与公司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刘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处罚和惩戒,刘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45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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